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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
推動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及轉介服務藉由社會福利,醫療衛生與教育等專業人員,以團隊合作方式,依發展遲緩兒童的個別需求,提供必要的服務介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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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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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設籍金門縣,並實際居住本縣六個月以上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發展遲緩兒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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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持有衛生署指定之合格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所開具之發展遲緩證明者(限六個月內開立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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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且未領取其他相關補助者。(身心障礙生活補助、扥育養護補助、學雜費補助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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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 |
認知學習、心理治療、兒童行為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療、語言治療、感覺統合訓練….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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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證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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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申請書(請洽本中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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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戶口名簿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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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發展遲緩證明書(小兒精神科、心智科、兒童精神科醫生的證明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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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機構收費證明(註明收費項目、次數、單價、總金額、收費期限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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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申請單位 |
金門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聯合服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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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服務 |
週一至週五
上午08:00~12:30 下午13:00~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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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專線 |
082-337886(早療中心) 082-323019(社會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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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號碼 |
082-3379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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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金門縣金湖鎮中 正路1-1號1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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