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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 收書原則 }

■ 回收項目:書籍、CD、VCD、DVD、黑膠唱片。
■ 不回收項目:


1. 雜誌:商業、週刊、時尚、有時效性出版時間超過 2~6 個月以上,文史、藝術、手工藝、旅遊、語言學習類雜誌(附光碟) 出版時間超過 2~3 年以上
2. 商業類、大眾文學、心理勵志、童書、親子教育、休閒旅遊:出版時間 超過 5~10 年以上。
3. 言情小說:出版時間 超過 3 年以上或有書釘者(經典或名家除外)。
4. 漫畫:出版時間 超過 3 年、不成套漫畫或有書釘的漫畫(經典或名家除外)。
5. 電腦書、法令書、考試用書:出版時間 超過 1~2 年以上。
6. 大專用書:出版時間 超過 5 年以上(理工科、醫科出版超過 8 年以上)。
7. 高中、國中、國小等參考書及教科書。
8. 百科全書。
9. 色情書刊。
10.舉凡市場上過時、飽和、無法流通的。
11.其他: 影印或印贈品盜版、缺頁、泡水、污漬或被塗鴉者。


1. 不完整(缺封面、封底、歌詞、缺片)。
2. 不收裸片(即沒有封套或外包裝的影音商品) 。  
3. 色情光碟。
4. 西洋早期B版黑膠唱片。
5. 黑膠片況差或品相不完整。
6. 盜版、盜拷的商品。
7. 中國大陸版。
8. 嚴重刮傷或損片。